星期四, 3月 15, 2007

【加油啊!爛八粒!】

發回更審宋七力無罪判決 最高院撤銷
更新日期:2007/03/16 04:09 記者: 黃錦嵐/台北報導

轟動一時的宋七力神蹟顯相詐財逾億元案,高院判宋七力與其大弟子鄭振冬無罪。最高法院則認為,宋七力既然自承「分身」與「顯相」照片均是合成的、確曾施用詐術;專家鑑定也予證實,人證、物證都有,高院竟然還判無罪,其認事用法顯有違誤,昨日撤銷無罪判決,發回更審。

最高法院承審法官指出,高院的無罪判決,一方面認定宋七力有行使詐術,且確認宋七力的自白是出自自由意志,另方面卻又認定送錢給宋七力的信徒,是出自信仰,並非受詐術欺騙所致。這樣的因果邏輯論斷,實在令合議庭法官錯愕,也無法接受。

承審法官指出,在宋七力詐欺案中,另一不利宋七力的證據,是一審曾被判刑二年的已故被告羅正宏在偵審中自白證詞。

羅正宏是宋七力的「分身」、「顯相」合成照片的攝影者,自警訊迄一審審判中,羅正宏均自白以合成方式製造神蹟相片。

另一不利宋七力的證據,是極力指控宋七力詐騙土地及逾億金錢的張乃仁。承審法官指出,張乃仁曾指證,他是受宋七力的「分身」、「顯相」的神蹟合成照片欺騙,才捐獻土地、錢財的。

據檢察官指控,宋七力與大弟子鄭振冬,夥同擅長攝影的羅正弘,以拍攝合成的「虛空分身顯相」及「身體發光」照片,利用宗教迷信行騙上億元。

一審原判宋七力、鄭振冬成立常業詐欺罪,均處刑七年,羅正弘處刑二年,但二審認定宋案屬於宗教自由範疇,改判宋、鄭無罪。其他十三名被告,包括前行政院長謝長廷的夫人游芳枝在內,均獲判無罪。

案經最高法院嚴厲指摘,發回更審,高院更一審還是維持宋七力、鄭振冬無罪判決。

更一審先確認,宋七力在檢警偵查中均曾自白定身術是假的,是與張乃仁間的套招;「分身」、「顯相」等照片,經專家鑑定,也證實是經過修剪及重複曝光的合成照片。

不過,更一審卻認定,信徒們並不是因為合成照片才交付財物;其他被害人的指控,也均空泛不具體,且無證據證明被騙屬實。不能僅憑宋七力偵查中自白論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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